統一發票對獎‧中獎號碼單統一發票票 108年1月、2月 |
特別獎 | 00106725 |
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一千萬元 | |
特獎 | 90819218 |
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百萬元 | |
頭獎與其他獎 | 13440631 |
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十萬元 二獎 末七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萬元 三獎 末六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萬元 四獎 末五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千元 五獎 末四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千元 六獎 末三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 | |
增開六獎 | 809, 264 |
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,獎金2百元 |
統一發票領獎注意事項 本對獎單如有排印錯誤, 以財政部開獎紀錄為準
1﹒領獎期間,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(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、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)及中獎統一發票,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,逾期不得領獎(領獎地點)。
2﹒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3﹒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4﹒中四獎(含)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﹪所得稅款(實領金額)。
5﹒中五獎(含)以上者,依規定應繳納0.4%印花稅款。
6﹒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。
7﹒詳細領獎規定,請查閱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。若有疑義,請洽財金公司客服專線:4128282(手機請撥:02-4128282),或至財金公司網站查詢。